发行版本:
A: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
修改次数:
实施细则
文件编号:
QG/SDXS455—
20121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
规定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
管理内容及要求。
本实施细则
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全资单位
。控参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
参照本实施细则
执行。本办法适用于所属单位人事部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
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中,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2.1人事〔2008〕866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管理暂行办法》
2。2人事〔2008〕866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用户认证管理暂行办法》
3术语和定义
本实施细则
采用以下定义:
3。1关键用户:是指人事处
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
系统管理员.
3。2高级用户:是指人事处
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
模块管理员.
3.3最终用户:是指所属各单位
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
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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