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安全管理
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应当设置
明显安全标识,有专人管理,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施工人员必须执行防爆防火制度,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吸烟。
1、气瓶气瓶使用之前
应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同时进行安全情况
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气瓶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外观无缺陷、机械损伤、严重腐蚀;
表面漆色、字样和色环标识应当符合
规定;瓶帽、瓶阀、易熔合金塞、脚底圈及防震动圈等附件应完好。
使用时,气瓶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距明火
10米以上,不受日光暴晒;氧气与乙炔气瓶应间距
3-5米,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应避开放射性源。
充装可燃气体的气瓶,在开、关瓶阀时,不得使用铁扳手敲击气瓶,以免产生火花或敲坏瓶阀,也不许碰撞气瓶。气瓶应竖直放立且采取防倾倒的安全措施。
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场合,使用设备上必须配置防止倒灌的装置。
操作人员必须持证及精心操作,发现异常快速进行处理
和汇报。
各类气瓶使用完毕后
(下班前)应分类隔离入库存放,不得散放在施工现场。搬运时,充装氧化气体与可燃气体(
如乙炔,氧气)的气瓶不能同车运输。
2、易燃易爆
化学品易燃固体,必须严禁与氧化剂或氧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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