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做好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特制订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事故分类。根据安全事故的发生
的情形和导致安全事故的原因不同,将安全事故分为以下四类。
(一)火灾事故。指燃烧失去控制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二)因工伤亡事故。指员工
在劳动过程当中
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
(三)交通事故。指造成车辆损坏,人身伤亡或货物损失的事故。
(四)设备事故。指生产装置、动力设备、电器、管道等发生故障、损坏造成经济损失或停产的事故。
第四条
事故等级的划分:
(一)火灾事故。按照国家
相关制度规定,火灾事故划分为以下三类:
1、凡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大火灾事故:
⑴指一次死亡
5人以上(含
5人,以下同);
⑵一次重伤
20人以上;
⑶一次死亡、重伤
10人以上;⑷受灾30户以上;
⑸或直接经济损失
50万元以上。
2、具备
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火灾事故:
⑴指一次死亡
2人以上(含
2人,以下同);
⑵一次重伤
10人以上;
⑶一次死亡、重伤
5人以上;
⑷受灾15户以上;
⑸直接经济损失
1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