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排涝安全措施
为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确保矿井安全有序生产
,特制定防洪排涝安全措施。
1.必须查明矿井地面水流的汇水、渗漏情况,将通向井下的裂隙、塌陷区用黄土填平压实,防止洪水渗漏或流入井下。
2.根据历年来最高洪水水位资料,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在井口及工业场地建筑堤坝、开挖沟渠防水和排水。
3.排出地面的矿井水必须及时、妥善处理,避免再次流入或渗入井下。
4.严禁将矸石、炉灰、垃圾等杂物堆放、倾倒在洪水流经的地段。
5.严禁开采矿井井筒留设的保护煤柱及矿井各个防水煤柱。
6.完善矿井蓄水和排水系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做好防洪防治水工作。
7.采区水仓及积水巷道的积水范围、标高和积水量,必须标注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8.采掘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
告矿领导,发出警告并撤出所有受水灾威胁的人员。
9.雨天要严密监视洪水流向,如果发现
洪水流入井下时,必须立即汇报矿领导,采取防洪措施,进行处理。
10.必须将地表汇水、积水疏导至泄洪道或自然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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