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预缴税款的会计处理
随着财税【
2016
】22号文的出台,文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预缴税
款的会计处理基本上已经完善,目前的争议可能就是预缴税款的抵减方
式,即是按项目抵减还是混合抵减
?下面是yjbys
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缴税款的会计处理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基本规定
(一)税收政策规定
1、如何预缴税款
?国税总局
2016
年18号公告明确规定采取预收
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
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并在取得预收款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向主管国税机关预缴
税款。 2、如何抵减税款
?国税总局
2016
年18公告规定房开企业纳税义
务发生时,应以适用税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
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未抵减完的预缴税款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从上述规定来看,目前的税收政策对房开企业预缴税款的抵减是
允许不同项目混合抵减的,另外从增值税申报表的填报方面来看,也是
支持混合抵减的。
(二)会计处理规定
企业预缴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
款科目。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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