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安全附件检验制度
压力管道安全附件检验制度
1、安全附件应符合《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
察规程》,以及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不准继续使用;
2、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校验l次;
3、从事安全阀校验的检验单位和检验人员要具备相应的检验资格;
4、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使用:
1)无产品合格证和铭牌的;
2)性能不符合要求的;
3)逾期不检查、不校验的;
4)爆破片已超过使用期限的。
5、安全附件的检验分为两种:
1)运行检查:指在运行状态下对安全附件的检查。
2)停机检查,指在停止运行状态下对安全附件的检查。
运行检查可与在线检验同时进行,停机检查可与全面检验同步进行,也可单独进
行。6、安全附件的运行检查
1)压力表检验人员应注意同一系统上的压力表读数是否一致。如发现压力表指示失灵、刻
度不清、表盘玻璃破裂、泄压后指针不回零位、表内弹簧管泄漏或压力表指针松
动、指针断裂或外壳腐蚀严重、三通旋塞或针形阀开启标记不清或锁紧状置损坏、
铅封损坏等情况,应立即更换。
2)安全阀(a股验人员应注意安全阀锈蚀情况,铅封有无损坏,是否在合格的校验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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