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南京发电厂防汛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
大唐南京发电厂防汛工作,不断提高防汛工作水平,促进防汛工作标准化
、制度化、科学化管理,依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大唐集团公司公司防汛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防汛工作是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防汛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负责本厂厂界对应的长江岸区江堤及向上游、下游方向延伸
50米的江堤以及厂内区域生产设施安全度汛;积极主动配合
政府部门抗洪抢险,保证灾后恢复电力生产供应。
第三条防汛工作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第四条防汛工作实行安全第一责任人
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管理,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大唐南京发电厂所属各部室、公司。
第二章防汛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汛办公室,负责组织防汛工作,协调解决防汛工作中有关重大问题。防汛办公室设在生产物业公司,负责公司防汛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由厂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厂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厂办公室、安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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