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安全文明施工场所的基本要求
1、施工场所的分类
施工场所按其范围和施工特点可分为以下类别
(1)工程建设区域,即一个大的工程建设项目所划定的建设区域,包括竣工区域、在施工区域、待建区域、企业生产区域和企业生活区域等。它的有关规划安排应当符合
维护所属城市或地方的地域环境、城市市容、交通条件、安全文明等的要求。
(2)施工工地,即在施工程的施工区域,包括施工和生产作业区、材料堆放场地和库区以及管理和生活临时设施区。
(3)施工作业区,正在进行施工作业的区域或地段,包括以下
3种类型:
1)单项作业和正常配合作业区段,即以单项作业为主导
、伴有其它配合作业的区段。例如进行结构、墙体施工的作业区,以结构和墙体为主,其它水、暖、电、卫敷管作业配合进行的区域。
2)交叉作业区段,即多种作业交叉和协调进行的区段。在交叉作业区段,没有明显的居主导地位(其它作业都要服从和配合其施工要求)的单项作业,在各项同时交叉进行的作业之间需要进行很好的协调安排,以确保有条不乱和安全顺利地进行。
3)特种作业和危险作业区段,即进行电气焊、爆破、预应力、高压、水下等特种作业以及在有毒、有害、有危险场所进行的区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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