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安全教育制度
1、昌西~桃苑、西郊线项目部和各基层单位应运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安全知识等。
2、持续性
的组织员工
学习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3、对新进员工
在工作之前
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工程队三级安全教育。并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片,经考试合格之后
方可上岗工作。
4、对现场从事非技术性工作的临时用工,在施工之前
,必须由施工负责人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方法,宣讲安全施工作业票,并由技工带领方可参与施工。
5、对聘用的民工队伍,在开工之前
必须督促其对本队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将受教育人员和考试成绩报项目部安监部门备案。
6、所有管理、施工人员应参加公司年度安全规程的学习和考试。每一分部工程,开工之前
应组织1次
安全规程的学习和考试,不合格者禁止上岗
。7、项目部应每个月至少1次
组织安监人员及管理人员学习
安全技术知识以及有关政策法规、管理规定等。
8、对从事起重、焊接、爆破、爆压、特殊高处作业人员和架子工,汽车司机、机械操作以及接触易燃易爆等特殊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专
业操作技术的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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