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非防爆三轮车运输安全管理措施
为了进一步加强井下施工进度,需配备非防爆三轮车入井进行材料运输,确保矿井三轮车安全运转
,特制定井下非防爆三轮车运输安全管理措施如下:
一、凡入井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入井安全培训和行车
线路培训,必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否则不允许下井。
二、入井车辆驾驶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合格的自救器和矿灯,戴好安
全帽穿好雨鞋,严禁穿化纤衣服,严禁带烟火和非防爆电子产品(手机),严禁喝酒后
行车。三、瓦检员每班必须检查各个回风巷道的瓦斯浓度以及有害气体的
浓度,发现超标及时悬挂警示牌,并向矿调度室汇报。每班瓦检员必须对回风大巷至少检测两次。
四、入井车辆必须制动器、转向器、喇叭、手刹、和灯光装置齐全有效,车容整洁,车况必须
100%
完好。五、车辆在入井前必须要进行详细检查油位油温水位水温,不得有
漏油缺水或带
病运转现象。六、车辆在井下巷道车速不得超过
30km/h,
巷道交叉口、转弯处必须提前
30米减速、鸣笛、变光慢行,速度不能超过
10km/h
,各种车辆不得超载超速运转
。七、运转车辆会车时,双方车辆提前
30米减速、鸣笛、变光,靠管
道侧行驶的车辆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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