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联络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为切实保障我矿通信联络系统的正常可靠运转
,保障井上下通信畅通,进一步提高我矿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水平,保障矿工生命安全,促进我矿安全生产,结合实际情况,
制定我矿通信联络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一、系统建设安全保障措施
1.电话安装安全保障措施
(1)矿井通信联络系统必须保证矿内各部门及井上、下通信畅通。
(2)生产调度通信系统主机能与矿行政通讯、移动通讯组网
,同时具备强拆、强插功能和紧急呼叫功能
,并符合《煤矿生产调度通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MT40
1-1995
)。(3)矿井通信联络系统的电气设备和电缆等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
444条、第467条要求;井下防爆型的通信、信号和控制等装置,应优先采用本质安全型。
(4)井下必须安装应急广播系统
,实现广播和分区广播(调度可以对井下进行分区广播或对全体进行广播)、双向通话(调度既可以广播指挥,井下又可以向调
度报警)、报警定位与记录(地面调度可以定位报警区域,并进行录音记录等)以及分区警报(调度可以对不同区域播放不同的警报声音,以示对不同区域不同的危险程度的警
报);设备内置本安可充电电池,保证停电后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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