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紧急突发状况
处理规程
1.0目的规范管理处、秩序维护队处理突发状况
的程序(火警、火灾除外),提高对治安突发状况
的应急处理能力,维护辖区内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辖区范围以内
各类突发状况
的处理(火警、火灾除外)。
3.0职责3.1管理处主任负责指挥突发状况
的处理。
3.2秩序维护队长负责落实管理处主任下达的命令,具体处理突发状况
。4.0程序要点
4.1处理各类突发状况
的基本原则
4.1.1
快速反应原则:
a)当值秩序维护员
/班长接警后:
——1分钟内到达突发状况
现场;——以1分钟从一楼到七楼的速度赶至突发状况
现场进行紧急控制处理。
b)管理处人员在当值时接到突发状况
报告后:
——5分钟内到达突发状况
现场;——以2分钟内从一楼到七楼的速度赶至突发状况
现场进行紧急控制处理。
c)管理处主任、秩序维护员在休息时接到突发状况
报告后,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突发状况
现场。4.1.2
统一指挥
a)处理突发状况
由公司安委办主任负责统一指挥;
b)辖区的突发状况
处理由管理处主任负责统一指挥;
c)管理处秩序维护员、秩序维护班长协助突发状况
的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