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机井下检测、修理
工操作章程
一、一般规定
第l条检测、修理
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经过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之后
,方能持证上岗。
第2条检测、修理
工作必须按设计要求及部颁检测、修理
质量标准进行,保证正常的检测、修理
时间。第3条牵引部的液压系统不得在井下进行检测、修理
,如特殊情况需在井下检测、修理
时,必须提出书面报告并经矿机电总工程师经批准后
方可执行。
第4条检测、修理
地点必须安全宽敞,进风侧应避免污染性作业。
第5条液压件需带入井下时,应有防污染措施。
第6条检测、修理
工作(含周检、月检
)必须要有检测、修理
计划,并有检测、修理
记录。第7条当检测、修理
现场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
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
1.5%时,停止一切作业,切断电源。
二、检测、修理
前的准备
第8条检测、修理
人员应配齐需用的工具、仪器、仪表、绸布、海棉、棕刷、清洗油等用品,当日检测、修理所需要的
材料、备件的数量要充足。
第9条检测、修理
负责人应向全体检测、修理
人员讲清检测、修理
内容、人员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10条
检测、修理
前要将采煤机及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