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一般注意事项
1、凡在坠落高于基准面
2m及以上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都应视作高处作业,应按照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执行。凡能在地面上预先做好的工作,都应在地面上完成,尽量减少高处作业。
2、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每年进行1次
体检。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萎靡
时,禁止登高作业。
3、高处作业均应该先
搭设脚手架、使用高空作业车、升降平台或采取其他防止堕落措施,方可进行。
4、在坝顶、陡坡、屋顶、悬崖、杆塔、吊桥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否则,工作人员应使用安全带。
5、峭壁、陡坡的场地或人行道上的冰雪、碎石、泥土应经常清理,靠外面
一侧应设
1050
~1200mm
高的栏杆。在栏杆内侧设
180mm
高的侧板,以防坠物伤人。
6、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
1.5m
时,应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7、安全带和专作固定安全带的绳索在使用之前
应进行外观检查。安全带应当定期
抽查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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