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总则
为了更有效
处理放射性事故,强化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责任,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危害,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卫生部、公安部、卫监发(
95)第48号《放射事故管理规定》;
XXXXXXXXXXXXXXXXXX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救援机构
检测中心成立应急救援队,组织、开展工程处的应急救援工作,其职责之第一个是
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工程处应急救援队由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
检测中心应急救援队成员:
队长:XXX副队长:
成员:应急救援办公室:
电话:三、应急救援队的职责
(一)发生下述情况
之一,应当立即
启动本预案:
1、放射性同位素(
Ir192
)丢失;
2、放射性同位素(
Ir192
)外壳损坏,发生污染事故;
3、人员受超剂量照射;
4、发生γ探伤机机械事故。
(二)事故的发生
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
和人员进行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
(三)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及时上报
事故情况。
(四)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具体方案的研究确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五)发生丢失放射性物质事故时,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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