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修工作规程
1.目的确保维护、维修工作的正常开展,规范维修工作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管理处的房屋维修维护工作。
3.内容3.1从事维修工作的人员需接受岗前培训。管理处负责岗位培训工作,专业技术培训除公司组织的技术培训外,还应参加行业有关培训。
3.2维护维修人员每日定时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巡检
。对即时可以处理的维修项目应即时维修,对不能及时维修的项目作详细记录,填写巡检
记录表,并及时进行上报
领导跟进处理。
3.3工程主管负责制定公共设施设备及房屋维护保养计划,根据计划及时对设施设备及房屋进行维护维修保养。
3.4公共设施设备维护,维修费用在250元
以上报管理处主任审批;250元
以下维护维修保养费用由工程主管自行决定,并认真做好
维护维修保养记录。
3.5维修人员接单后,根据维修或保养内容,到材料仓库按程序领取相关材料。
3.6设施、设备维修或保养现场应根据实际
情况设置警示牌及围护措施,防止行人误入维修区;高空作业应该做好
安全措施,必要时应派专人监护。
3.7对维修或保养将直接影响小区业户正常生活、工作秩序的应提前一周
发通告知会业户。
3.8项目维修或保养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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