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有关规定
,企业(甲方)在与劳动者(乙方)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告知工作过程当中
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相关内容
:(一)所在工作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及职业病防护措施
危害因素
职业禁忌证
健康危害
防护措施
粉尘1、活动性肺结核病
2、慢性阻塞性肺病
3、慢性间质性肺病
4、伴肺功能损害的疾病
生产性粉尘主要引起呼吸系统的损害,作业工人在生产环境中长期接触不同种类的粉尘可引起不同类型的尘肺病。矽尘能导致的是矽肺病。尘肺病是一种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主要
是以肺部纤维化改变为主,随着尘肺病病情的进一步发展还可以导致一些并发症的出现,如心脏等其他脏器的损害。
除尘装置、
防尘口罩
高温1、未控制的高血压
2、慢性肾病
3、未控制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
4、未控制的糖尿病
5、全身瘢痕面积大于
20%以上(工伤标准的八级)
6、癫痫中暑是高温作业环境下发生的急性疾病,它是机体散热机制发生障
碍的结果。中暑分先兆中暑、轻症中暑、重症中暑。先兆中暑的临床表现主要有大量出汗,口渴,头晕,耳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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