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锯、平刨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A、圆盘锯
1、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和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齿
10-15 cm
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的安装,应当保持
与轴同心。
2、所使用锯片必须锯齿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
20mm
,裂缝末端应冲止裂孔。
3、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
10-20mm
为限,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
1/4。4、当机械启动后,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送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节要缓慢送料。锯料长度应不小于
500mm
。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
5、如锯线走偏,应渐渐
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
6、操作人员不得在锯片旋转离心力面上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
7、当锯片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
600mm
以上的锯片,
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B、平面刨(手压刨)
1、在作业时,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2、在刨料时,手应按在料的上面,手指必须离开刨口
50 mm
以上。严禁用手在木料后端送料跨越刨口进行刨削。
3、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
30mm
,长度小于
40mm
时,应用压板或压棍推进。厚度在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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