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子工安全培训要求
以上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分包单位的安全员已经对现场的架子工安全操作提出了许多要求和建议,作为现场安全监理也在此安全教育培训会议上提出下述
要求:1、要求总包单位加强对进场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不但要有针对性的培训,更要有目的性。要深入学习《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使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事项上都明白自己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这就是:(五条权利四条义务)
条例第三十五条说明的五条权利:
(1)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2)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相关建议
,对于存在的不足
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3)拒绝违规违章指挥
和强令冒险作业;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
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5)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条例第三十七条说明四条义务:
(1)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
和操作章程
,服从管理;
(2)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
;(3)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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