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
监理单位与业主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后,在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之前,应建立项目监理机构。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职责分工应与监理合同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特点、工程环境等因素相适应。
一、建立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步骤
监理单位在组建项目监理机构时,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组织目标
建设工程监理机构组织目标是项目监理机构建立的前提。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中确定的监理目标,制定总目标并明确划分监理机构的分目标。
2.确定监理工作内容
根据监理目标和委托监理合同中规定的监理任务,明确列出监理工作内容,并进行分类归并及组合。监理工作的归并及组合应便于监理目标控制,并综合考虑监理工程的组织管理模式、工程结构特点、合同工期要求、工程复杂程度、工程管理及技术特点;还应考虑监理单位自身组织管理水平、监理人员数量、技术业务特点等。如果建设工程进行实施阶段全过程监理,监理工作划分可按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分别归并和组合。
3.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结构设计
1)选择组织结构形式
由于建设工程规模、性质、建设阶段等的不同,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结构应充分考虑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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