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利润和利润分配)
【本章内容提要】本章为本准则的利润及利润分配部分,从第六十
七条至第七十二条,共六条。本章的主要内容为利润的定义及构成,营
业外收入的定义及构成,
ZF补助的定义、确认和计量原则,营业外支
出的定义及构成,所得税费用的计算和税后利润的分配。
【准则原文】第六十七条
利润,是指小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
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一)营业利润,是指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加上投资收益
(或减去投资损失
)后的金额。 前款所称营业收入,是指小企业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所实现的收
入总额。投资收益,由小企业股权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
(或利润)、债券投资取得的利息收入和处置股权投资和债券投资取得的处置价款扣除成
本或账面余额、相关税费后的净额三部分构成。
(二)利润总额,是指营业利润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
后的金额。
(三)净利润,是指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费用后的净额。
【解读】
条文主旨
本条文是关于利润及构成的规定。
条文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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