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感器的异常运转
及事故处理
一、电压互感器
1.电压互感器有以下
故障现象之一,应当立即
停用:(1)高压保险连续熔断两次(指
10kV
电压互感器);
(2)内部发热,温度过高;
(3)内部有放电
“噼叭”声或其它噪声;
(4)内部发出焦臭味、冒烟、着火;
(5)套管严重破裂放电,套管、引线与外壳之间有火花放电;
(6)GIS互感器设备有漏气或
SF6气体压力低于最小运转
压力值;
2.发现电压互感器有上述严重故障,其处理程序和一般方法为:
(1)退出可能误动的保护及自动装置,断开故障电压互感器二次开关(或拔掉二次保险)。
(2)电压互感器三相或故障相的高压保险已熔断时,可以断开隔离开关,隔离故障。
(3)高压保险未熔断,高压侧绝缘未损坏的故障,可以断开隔离开关,隔离故障。
(4)高压保险未熔断,电压互感器故障严重,高压侧绝缘已损坏,
禁止使用隔离开关或取下熔断器来断
开有故障的电压互感器,
只能用断路器切除故障,然后在不带电情况下断开隔离开关,恢复供电。
(5)故障隔离,一次母线并列后,合上电压互感器二次联络,重新投入所退出的保护及自动装置。
(6)电压互感器着火,切断电源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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