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化工企业生产易燃易爆,压力容器、管道、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多见,为保障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应当严格按照
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进行管理。
1.在公司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当符合
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应具备
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2.公司内的特种设备由工程部主要负责管理,各使用部门协助管理,工程部与招采部
负责向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明显的位置
。3.公司需要委托安装、改造或者维修特种设备的,应当委托己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公司特种设备因故停用半年以上,当向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启用己停用的特种设备,应向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启用己停用一年以上的特种设备,也应向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检验。
4.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
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下述内容
:a)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b)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c)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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