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程序
(一)市消防局防火监督部建审处建审的项目由防火监督部验收办验收;
(二)其它项目按照管辖分工原则行使行政许可权。
许可条件:
1、建筑消防设计已经消防部门审核同意,取得结论为合格标准
或基本合格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且按原设计施工,变更部本职
容、程序符合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
2、取得建筑消防检测机构对申报建筑的消防设施完全检测报告,有钢结构的工程还应提供钢结构防火涂料厚度检测报告,结果符合消防安全章程规定
,结论为合格标准
;3、有消防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且符合有关法规授权施工范围;
4、申报表上填写的各种消防产品(含防火阻燃材料和防火建筑相关产品)的规格型号并附检测报告,结论符合消防安全章程规定
和法规要求;
5、申报工程现场已施工完毕,具备法定竣工条件,建设单位已依法组织建筑消防自我检查
自验,且具备《消防验收自我检查
自验合格报告》;
6、符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范对竣工建筑消防安
全的要求。
建筑装修改造工程消防验收需提供材料如下:
1、建筑内装修消防设计已经消防部门审核通过,取得结论为合格标准
或基本合格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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