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研究与培训基地的探讨
对建筑施工的全体从业人员,尤其是对新员工
进行普遍、深入、全面地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教育,使他们了解我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规范,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每个人的安全防范意识,树立起群防群治的观念,对于搞好安全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但是目前的现状不能使人满意。本文针对目前部分企业,尤其是
私营企业在安全教育与培训中不规范、不标准,流于形式等现状,提出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研究与培训基地的设想。
一、现状目前大部分企业安全教育流程是:新工人
——施工企业
——教育与培训
——上岗。这种安全教育
制度在项目法施工管理中易产生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教育流于形式等一系列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安全教育有法不依。《建筑法》第
46条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员工
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建设部于
1997
年5月4日刊载印发
了《建筑业企业员工
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对新工人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对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其他管理、技术人员,特殊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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