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矸石带工安全技术操作章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砌矸石带工应熟悉作业章程
内容,掌握垒砌矸石带的有关规定,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之后
,方可上岗作业。
二,安全章程规定
第2条在垒砌前,必须在已有的完好支护保护下,用长把工具敲帮问顶,清除悬矸和危岩。
第3条随时观察工作面动态,发现大量支柱卸载或钻底严重、顶板来压显现强烈或出现台阶下沉现象等,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离所有的人
员。第4条仟石带的规格尺寸要符合作业章程
规定,严禁随意
扩大和缩小。
第5条研石带要下宽上窄垒成斜面,大块矸石在外,小块矸石在内,中间要填满接实,严禁充填煤炭或其他可燃性材料。
第6条随垒随回临时支柱,严禁空顶作业。顶板破碎处可先文木支柱或托板梁,将正规支柱替换下来。回柱时要严格执行作业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7条工作面倾角在
25以上时,应在矸石带头下方紧贴矸石带支设拦柱,并按作业章程
规定设置挡卡。
第8条严禁人员进人采空区内
第9条严禁用爆破的方法处理大块仟石。
第10条垒砌矸石带
.与其他工序的间隔距离必须符合作业章程
规定,必须与工作面推进速度相协调。
三、操作准备
第11条备齐锹
、镐、锤、注液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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