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质量检查及跟踪处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及国家安监总局等7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落实管理责任,规范安全质量检查程序,加强安全监督和隐患排查整改的力度,努力实现矿井本质安全,特制定本项制度。
一、安全管理组织
1、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矿长为第一责任人,安全矿长为直接责任人,统管全矿安全生产;下设生产技术科、安全管理科、队、班,实行分级负责,层次管理。形成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体系。
2、安全生产监察系统:矿设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矿设安全管理科,设安全员,形成安全生产监察网络体系,对全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监察工作。
3、安全生产监督系统:以矿委会为主体,矿设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井口有监督员,形成安全生产监督网络体系,对全矿安全生产实行监督,发动员工及家属参加管理,参加监督。
4、安全管理科,是矿和安委会的具体管理职能机构,负责全矿安全生产的监察指挥组织,指挥全体安监系统和检查全矿安全生产管
理系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5、每班安全员负责本班的安检工作,监督执行《安全规程》,检查不安全因素,组织全班人员及时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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