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叉车司机操作章程
1、严格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服从交通民警和公路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维护交通秩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汽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训练,经过相关部门
考试合格发给执照后,方可独立驾驶车辆。实习驾驶员除持有实习驾驶证外,应有正式司机随车驾驶,严禁无证驾驶。
3、开车前严禁饮酒,加油时不准吸烟或明火。驾驶车辆时应集中思想谨慎操作,不准饮食和闲谈,驾驶室内不准超额坐人。
4、行车之前
必须检查刹车,方向系统,喇叭照明,信号灯主要装置齐全与否
装好,各部紧固件是否牢固。严禁带病出车。
5、起步时,出入工地、车间大门、倒车、调车、拐弯、过交叉路口时,应鸣号、减速,靠右行;中速行驶通过交叉路口时,要做到
“一慢、二看、三通过
”,会车时要做到礼让
“三先”(先让、先慢、先停)。
6、汽车在厂区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
15公里。进出车间、库房公路地段时速不得超过
10公里。除
在指定地段为试刹车处外不得在厂区其他公路上试验刹车。
7、严禁超重、超长(车身前后
2米)、超宽(车身左右
0.2米)超高(从地面算起
4米)装运。装载物品要捆绑稳固牢靠,载货汽车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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