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源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炼钢厂使用的射源,铯-
137,是放射性有害物质。使用不当会对人体造成伤害,为了进一步保证
人员和射源的安全特做如下规定
:1.射源实行专人管理。本班机长对射源管理负第一责任,必要时派专人看护,不允许丢失,移动射源职能由机长、副机长和结晶器维修专人负责,其他人员不能移动射源。
2.移动射源时必须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3.生产过程当中
如出现溢钢等有损射源的事故时,机、班长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护和抢救,确证作业人员以及射源的安全。
4.射源本体没有特殊情况
不准倒出,从结晶器取出射源要立即放入铅罐,行走时要使窗口对外,且不准对人。
5.射源本体必须取出时,操作人员必须做好防护,否则不准操作。
6.更换结晶器时射源号码与流号对应,不准乱放。
7.射源不允许做任何形式的吊运。
8.射源出入库必须天禧出入库记录,并
由出入库人员和管库人共同签字。
9.停机超8小时,射源必须入铅箱上锁,且两个人
持钥匙。
10.射源出现损失、融化等现象时,要立即向上级领导
部门报告,必要时可组织人员快速撤离
,并封锁辐射区域。
11.射源及防护用品要建立台帐、设责任人,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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