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工程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第一章总则1、为科学评价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情况
,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标准化、标准化
、科学化,特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依据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并参考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编制。
3、本标准适用于施工企业及其监督管理部门对上海市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的检查与评价。
4、在现场安全检查时,除应当符合
本标准外,尚应当符合
国家和上海市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
第二章安全检查分类及评分办法
1、本标准采用检查表形式对施工的安全情况进行客观评价
,共分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水上及水下作业、水上打桩和挖泥、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
“四宝”及“四口”防护、施工用电、脚手架、起重吊装、施工机具及外用电梯共十张分项检查评分表和一张检查评分汇总表。
2、在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起重吊装、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外用电梯七个分项检查评分中,设立了保证项目和一般检查项目。其余水上及水下作业、水上打桩
及挖泥、
“四宝”及“四口”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五个分项检查分表的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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