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和加强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规章管理制度,特制定本项规定。
第二条本项规定中外来人员包括视察或检查企业工作的领导、执法检查人员,参观学习人员、外来试验人员、厂家售后服务人员、非电力生产临时用工人员、外包工程队伍人员、实习人员等。
第三条外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才能进入生产现场。
第四条本项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发电企业。其它企业可参考执行。
第二章安全教育培训
第五条对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同类别的外来人员根据工作性质实施不同的教育培训方式。
第六条对来本企业视察或检查企业工作的领导、执法检查人员,参观学习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可通过观看进入现场的“安全须知”电视片、幻灯讲解片、“入厂安全须知”手册等多种形式来进行。
电视片、讲解片和手册等材料内容应包括如何正确佩带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具,如何识别现场安全标识、识别现场危险因素,在现场
应当遵守的事项,如不得触碰的生产设备等。
第七条来本企业视察或检查企业工作的领导、执法检查人员,参观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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