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电保护器的运转和规章管理制度
1、检测、修理
电源箱部分每周由安全员进行检查1次
(在通电状态下)并有检查记录;生活间漏电保护器在投入运转
后、每天使用之前应当由
值班员或在生活间的工作人员(一经过专业知识培训
)进行检查1次
;并有检查记录。
2、班长每月需在通电状态下,按动试验按钮,检查漏电保护器动作是否可靠,雷雨季节应增加试验次数。并有检查记录。
3、雷击或其他不明原因使漏电保护器动作后,应作检查;汇报班长。
4、运转中的漏电保护器应当定期
进行动作特性试验。试验项目应当符合
有关GB12022-05
的有关规定。
5、漏电保护器动作后汇报班长,经检查未发现事故原因时,允许试送电一次,如果再次动作,应当快速查明原因
找出故障,必要时对其进行动作特性试验,不得连续强行送电;除经检查确认为漏电保护器本身发生故障外,严禁私自撤除漏电保护器强行送电。
6、定期分析漏电保护器的运转
情况,及时更换有故障的漏电保护器。
7、漏电保护器的动作特性由制造厂整定,按产品说明书使用,使用中不允许随意
变动8、漏电保护器的维修应当由
专业人员进行,运转
中遇有异常应按一般缺陷上报,以免扩大事故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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