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矿厂尾矿库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防范和处置突发性灾害事故,增强应急反应能力,减少和控制危害,降低灾害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以及其他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
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名词解释与说明
(一)本预案所指灾害:指具备
造成或可能造成一定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环境破坏以及关键设备故障的一般火灾、有害物质泄漏、尾矿库坝体塌陷、坝体滑坡、坝体裂缝等危险危害。
(二)本预案所指重大灾害:指可导致选矿厂生产单位突遭破坏
,具备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关键设施设备损坏、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的火灾、爆炸、泄漏及尾矿库垮坝、溃坝、漫坝等严重危险和地震等自然灾害。
(三)本预案所指重大灾害事故:指选矿厂各生产单位遭遇火灾、爆炸、泄漏等灾害或地震等自然灾害,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关键设施设备损坏、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的重大事故。
(四)选矿厂应急救援分预案:是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总预案的组成部分,是选矿厂为应对某种突发灾害事故制定的具体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相关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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