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消防安全管理
1、易燃易爆部位、生产要害部位等重要设施的管理,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
,必须做到:
(一)工作人员必须要严格执行
安全操作章程
;(二)所有电器、线路要有良好的防爆、防静电设施,严禁明火作业,禁止吸烟
;(三)工作人员应着防静电服装,禁止穿带铁掌的鞋进入工作区;
(四)进入易燃易爆场所的其他人员应自动将携带的火种交门卫保管;
(五)机动车进入时要戴防火帽。
2、易燃易爆部位、生产要害部位、仓库、大型物资堆放场、木材堆放处、机械存放处、配电室、加油点、食堂、空压机机房等要结合实际,自定符合自身特点的防火安全章程规定
,有醒目的防火安全标志,设置消防栓、自定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
3、易燃易爆厂房、仓库、堆场,应当保持
严格的防火间距,不得有任何搭邻建筑,要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50米内禁止燃放明火。
4、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必须要严格执行
国家的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做好以下消防安全工作:
(一)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性质分类存放,应当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不得靠近明火,领用要有严格的记录;
(二)运输易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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