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报告(2021)》(学习笔记)-81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联营企业,其应就相关投资收益缴纳所得税。因本期上市公司确认的投资 收益来源于联营企业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而持有金融资产期间产生的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暂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导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产生暂时性差异,上市公司应确认递延所得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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