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报告(2023)》(学习笔记)-59
二是错误地考虑了不属于合同条款组成部分的信用增级所产生的现金流量。有的上市公司因原实控人对公司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回收情况提供了保证,因此在确认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时,错误地以原实控人保证金额为限冲回了预期信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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