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于12月8日发布的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家《粤港澳大湾区药品监管创新发展工作方案》(国市监药〔2020〕159号)以及“港澳药械通”实施计划的相关要求,经各地市评估上报并审核通过,正式确定了粤港澳大湾区“港澳药械通”第四批指定医疗机构名单。
本次名单调整共涉及28家医疗机构,其中新增27家,另有1家机构被移出名单。调整后的医疗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继续推进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临床使用与监管创新工作。[此处为图片1]
此次扩容进一步推动了粤港澳大湾区医疗资源的互联互通,提升区域内患者对先进药品和器械的可及性。(信息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