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ngyr 发表于 2026-6-17 20:10 
把握事物的质是人们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最基本的条件。离开了对质的把握,就不可能区分不同的对象,就不 ...
我认同马克思的:“‘价值’这个普遍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19,406]它指的就是事物对人而言的“有用性”!马克思
这里的“价值”(“有用性”)是上位概念,适用于各个领域;
我还认同斯密的经典说法:“价值一词有二个不同的意义。它有时表示特定物品的效用,有时又表示由于占有某物而取得的对他种货物的购买力。前者可叫做使用价值,后者可叫做交换价值。”[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第24页]这是经济学领域中的经济事物对于人而言的“有用性”,
它分为两个下位概念:“使用价值”(“直接有用性”)和“交换价值”(“间接有用性”即商品价值——“经济学所知道的唯一的价值就是商品的价值。”[20,331])。“既然‘价格’是交换价值,……而
我讲到价值时,总是指交换价值而言,……即用货币来表现的交换价值,……”[16,169]
“价值”概念就是指向事物对人而言的“有用性”!有人就是分不清上、下位概念!以为存在不自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