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 7 月 23 日,美国 USTR 出台新 301 关税,于美东 7 月 24 日生效,以此接替到期的 122 条款关税,实现政策无缝衔接。政策划分多档税率,中国输美商品适用 12.5% 基准关税。钢铝铜制品、汽车零部件、半导体、药品、航空器配件等品类可获豁免;7 月 24 日前装船、7 月 28 日前清关的在途货物同样享受豁免。税费核算遵循叠加规则,新 301 关税不与 232 关税重复计征,可叠加基础关税、旧 301 关税、双反关税。相较于此前 10% 的 122 关税,多数中国出口商品税负上升。文章建议外贸企业尽快核对
产品是否列入豁免清单,抢抓在途货物窗口期,重新核算成本、调整报价,同时推进市场多元化布局,降低单一依赖,主动应对美国贸易政策持续波动带来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