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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4
自发秩序并非权威设计建构、自上而下强加给共同体的制度规则。<br>
其表象,看似无数个体在自由交往、自主选择中自然演绎、自发生成的社会秩序;<br>
其本质,是根植于人性本心、受先验正义约束、服从先验之约的客观规范秩序。<br>
该秩序可以凝练为合议多数决公理(简称多数决公理):“人人平等自主,不独断主宰他人”——即「自主不主他」。<br>
由此确立恒常的法理二元结构:<br>
真理、正确、合法,无需任何人独断认定;谬论、错误、非法,须经共同体合议认定。<br>
合议,离不开公允、多数决。<br>
个体正当的自主行动,合乎先验正义价值,本然自证,可不证自明不约而同地赢得多数人公允默认,无需任何权威审批、定义、许可。<br>
本段所指的公允默认,也指完备辩论条件下无可辩驳的共识趋向,不全然等于当下即时的大众情绪。<br>
唯有涉及否定他人、规制行为、定性错误、施加约束与公共强制之时,才必须诉诸共同体公允合议。
多数决公理,是自我所有权公理、人类行动公理在世俗公共秩序中的具体化、明确化与唯一正当落地形式。<br>
可总结成下面几句话:<br>
自发秩序源于先验之约,不是权力造出来的。<br>
正当行动不需要权力批准,错误行动才需要公众定性。<br>
个人自主无需他人同意,规制他人必须多数公允。<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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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9-24 11:57:17
合理性分析 发表于 2026-9-24 10:12
自发秩序并非权威设计建构、自上而下强加给共同体的制度规则。<br>
其表象,看似无数个体在自由交往、自 ...
可总结成下面几句话:<br>
自发秩序源于先验之约,不是权力造出来的。<br>
个人自主无需他人同意,规制他人必须多数公允。<br>
正当行动不需要权力批准,错误行动才需要公众定性,并授权公权力强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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