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LZ了,太有用了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楼主确实是个大好人啊!就是不知道还有没有。。。。
楼主太强悍了 谢谢楼主所做的贡献
不是搞经济的就是这么大方
有啊,发了的大概是不到三分之一吧,一会接着发:-)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5-27 0:56:25编辑过]
谢啦,多谢支持哈:-)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5-27 0:57:56编辑过]
:-),这些东西本来也是别人送给我的,又不是我买的,自然不能向大家收钱了,要不就太不厚道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5-27 0:57:0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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