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quidation 发表于 2012-10-23 23:38 同求祝福!!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一米阳光qidan1 发表于 2012-11-14 10:29 我的跟楼主情况一样哎,也是22号给的意见,让修改后考虑重新投稿,我不知道怎么处理,请问楼主怎么处理的? ...
gs1984 发表于 2012-11-14 10:34 修改后 重投呗
一米阳光qidan1 发表于 2012-11-14 10:45 电子稿和纸质版都重新投一份是吧?
gs1984 发表于 2012-11-14 10:54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