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千年孤独 发表于 2012-10-23 17:15 谢谢菊哥的教诲,我们这种不出名的人为了发文章,无奈的一稿多投,不想这次痛并快乐着了。
ablefly 发表于 2012-10-24 12:15 应该说是 快乐并痛着 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