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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为菊 发表于 2012-11-27 04:03 如果楼主真的是其本人,我还是很赞赏的,至少在抄袭后能够勇敢滴承认! 祝愿你在新的工作单位里认真做事, ...
yang7805 发表于 2012-11-27 20:51 支持楼主的行为,你可以搜一下邵博士的联系方式主动道歉,但即使道歉,可能别人举报你,学校认真的话,也会 ...
sanyecao110 发表于 2012-11-27 20:55 年轻人犯错误连上帝都可以原谅 放年轻人一条生路
新奥尔良 发表于 2012-11-28 07:59 如此短文,不通处多多。现在的学生这是怎么了? “如果学长愿意追求的话”——你真的值得人家来追求吗? ...
cxpcxp2005 发表于 2012-11-27 21:27 大家就原谅这位同学吧,人家就是一个硕士,本来现在的硕士论文也就是很低,呵呵
文化经济 发表于 2012-11-27 22:47 支持楼主的态度!希望被抄者不要纠住不放。
leyuan474335 发表于 2012-11-28 09:15 其实这篇文章里面,大家看到了不应该仅仅是诚意,还有就是抄袭者的落魄。因为抄袭者的落魄,抄袭给他带来的 ...
cughy 发表于 2012-11-28 09:16 哎,错误已经犯下了,楼主能以这种方式道歉很不容易,认错的效果比当面道歉也不差,人家博士哥哥不会小气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