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vingmoving 发表于 2012-12-4 15:49 最关键没告诉我,我4个月没接到通知以为没有录用改投一个CSSCI刊物,8月份改投修改后录用了。 害死人,这种 ...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512661101 发表于 2012-12-5 10:38 不是吧
ydlinzhipeng 发表于 2012-12-5 09:33 如果他在投稿说明中有提到几个月不通知录用就算退稿处理,则强烈鄙视之,否则就不能完全怪杂志社,你应该主 ...
忙人 发表于 2012-12-5 10:03 你一稿多投,自己的责任更大一些!
song 发表于 2012-12-5 11:11 你不觉得编辑部不让一稿多投是霸王条款吗?尤其是对审稿效率很低的刊物。
忙人 发表于 2012-12-5 11:15 说的有道理,确实是霸王条款,但你向其投稿,也表明接收了。 投他刊前,在期限内,最好有一个撤稿通知。 ...
song 发表于 2012-12-5 11:09 作者将稿件投向编辑部,应该是编辑部联系作者才对吧,信息应该双向传递才好。
ydlinzhipeng 发表于 2012-12-5 15:56 所以你有点高估了我们投稿者的权利,中国的现状就是这样的,现在是买方市场,我们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劣势。
mklsl 发表于 2012-12-4 15:31 为什么说是偷偷发的,你既然投稿了,这么快给你发,应该高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