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制度经济学
2006-4-3 11:23:00
制度是一种共享的意义,是共同的知识架构。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6-4-3 12:10:00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6-4-3 20:09:00
一个农民收了粮食,为了防止潮湿发霉而将粮食放在干燥处,为了防止老鼠偷吃而将粮食放在缸里,为了防止贼偷而将粮食锁起来,这难道不全是制度吗?为制度投资而发生的成本为制度成本,有些学者将制度成本也认为是交易成本,请大家顺便讨论一下制度成本与交易成本的区别.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6-4-3 20:36:00
制度是对某种未来预期的现在规范,这种规定是相对稳定的,他会随时间的变化而进行变迁,人们以它作为行为规范,但是这种行为规范不单单是指法律法规,还指各种隐藏在人们身边的各种习俗风气。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6-4-6 00:32:00
制度是一个多维复杂系统,应而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定义,然而你最终会发现制度就是制度,任何对他的准确定义都是不可能的,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6-4-6 10:07:00

制度就是人,人就是制度。

还原到鲁滨逊一个人的世界看,他也有自己的行为制度。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6-4-6 21:57:00
以下是引用springbird在2006-4-3 20:09:00的发言:
一个农民收了粮食,为了防止潮湿发霉而将粮食放在干燥处,为了防止老鼠偷吃而将粮食放在缸里。
这种应该算作技术吧?是否为了制约或者引导人的行为的,才算作制度?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6-4-9 13:12:00

制度就是约束~是一种强制性无条件执行的不公平的合同~~

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约束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6-4-9 18:46:00
以下是引用yaojian123在2006-4-9 13:12:00的发言:

制度就是约束~是一种强制性无条件执行的不公平的合同~~

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约束

恩,期待着你的解释。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6-4-11 00:51:00

制度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体现了人之所以区别于其他实物或动物的根本性特征的存在。

是一种存在,是不断变化的,变化手多方面影响,人的制度,为了利益,为了平均公平的利益分配、资源的有效利用、降低风险等而存在的行为规则约束等。

制度是人们走向合作的必要条件。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6-4-14 15:52:00

制度是游戏规则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6-4-15 20:53:00

从文化的角度来讲, 制度是约束人的行为的。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6-4-15 20:56:00
不同的文化中,制度的制定是不同的。因为不同文化中的人,对行为的判断是不同的。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6-4-18 22:36:00
约束  竞争  的规范(市场经济)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6-4-18 23:23:00

[转帖]关于新制度经济学

经济学作为一门科学,需要解释力;但直到本世纪的最后25年,经济学的解释力才开始使人比较满意。大概未来的经济思想史学家将会注意到这种情况的彻底改观是相当突然的,自从米尔顿•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精心构造了他的消费函数以来,人们更加相信这种进展对经济解释力所带来的冲击波。货币经济学,人力资本的投资,涉及风险的决策,产权和交易成本分析,这四个研究领域结合起来证明了这种冲击;这四个领域几乎是在同时发起冲击的(张五常,1983)。最后一个领域所关心的东西与契约和组织安排有关。几年以前,奥利弗•威廉姆森(Williamson)和其他人开始把这些制度安排的主体分析叫做“新制度经济学”。
  在瓦尔拉斯(Walras)范式中,所有的行动权利被隐含地假定为自由的、简单的、不受限制的,而且拍卖商和监督人的服务都被假定为不花任何费用的。因此就不存在律师,没有经纪人,没有银行,没有官员,没有企业家,没有警察,而且实际上也没有任何一类组织。与瓦尔斯同一时期的艾尔弗雷德•马歇尔(Alfred Marshall),完全清楚制度的重要性,但他用长期的与短期的概念、用均衡和不均衡概念回避了许多问题。在马歇尔以后的半个世纪以来,经济学家回避他们无法解释的“不均衡”或“不完全性”问题。也有一些人用动态的而不是静态的观点考虑问题,为科学挽回面子。我们必然同意施蒂格勒(Stigler, 1950)所说的,在寻求试验科学的意义方面,帕累托(Pareto)是新古典大家中惟一受人尊敬的人。然而,他所留给后人的被广泛应用的帕累托最优这个重要概念,不是从试验科学的意义上来的,而是从福利命题中延伸而来。莱昂尼尔•罗宾斯(Lionel Robbins)谈到,传统经济分析主要是政策导向,这是正确的说法。即使是凯恩斯(Keynes)也抱怨马歇尔太急了,什么也做不好。在庇古(Pigou)以后,大学一年级的学生也被教导说,如何轻易地改变世界。
  所有这一切,在20世纪50年代晚期和20世纪60年代早期,都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到20世纪70年代以后,经济解释出现了这样一种发展势头,以致于福利经济学的影响从那时以来开始下降。新制度经济学是这种重要发展的组成部分。当然,这些观点不是在一个晚上出现的。奈特(Knight, 1924)、科斯(Coase, 1937)、哈耶克(Hayek, 1945)、迪莱克特(Director)在这个领域很早就作了重要的工作 。然而这些开创性的贡献,是在过去的30年里取得的,并没有突破原有的窠臼。1960年是一个不同寻常的年代,科斯出版了他的关于《社会成本》的论文,紧接着施蒂格勒发表了《关于信息》方面的论文(1961),阿罗(Arrow)发表了《可占用收益》(1962)的论文。它们充分支持了这个专业的发展,因为从那个时间以来人们对现实世界才产生了兴趣。共同的努力燃起了希望之光。
  当这一切发生的时候,我是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的学生。我非常幸运,我的老师,阿门•阿尔奇安(Armen A. Alchian)正忙于这种行动。因为正是他引导我进入了一个时代,从那时以来它占据我的生活已30年了,我感激阿尔奇安的贡献,又充分证明这一切正是从他那里开始的。
1 租金的耗费和价格的惟一性
  阿尔奇安提出这样一个论点,在一个社会中,当两个或更多的个人都想得到同一种经济物品的好处时,必然隐含了竞争。竞争的冲突要通过这种或那种方式来解决。根据阿尔奇安的观点,限制竞争的规则通常叫做产权规则。在给定一组产权约束的条件下,决定赢家和输家的准则就出现了,而当产权规则改变时,这些规则就会发生变化 。如果这个标准发生了变化,赢者和输者的分配也就发生了变化。
  市场价格——即在现实的市场交易中所遵循的价格——只不过是决定竞争中的赢家和输家许多标准中的一种。当私人产权支配了商品或交易的资源时,这个标准就形成了。正如我们所理解的,同样的结论可以用不同的方法得到,这就是著名的科斯定理。
  不仅价格标准与私有产权有极密切的关系,而且它自己本身就是一种极有价值的财产。无论个人如何竞争,决定赢者的准则是必需的。如果市场价格被扭曲,或者是由于价格控制的减弱,或者是由于私人产权价值的降低,某些其他的标准或准则必须随之替代它们。不受限定或没有租金耗费的最合适的众所周知的标准就只有市场价格了[张五常Cheung,1974年;巴塞尔(Barzel),1974]。
  例如,考察一个曾经把价格控制作为准则的排队定量配给问题。由排队的竞争者所赢得的商品价值至少部分地由他的排队成本所“抵消”。因此,这一部分价值被认为损耗掉了,尽管排队的代价是很高的,它对社会没有一点价值。如果是在自由市场上进行市场交易,排队成本就可以被节省,出价的那个人至少必须生产同与他同价一样多的东西。如果市场价格被扭曲或不被采用,那么,取代它的任何其他准则都必然会招致一个类似于竞争条件下的租金耗费。根据资历、等级、政治、美貌、体能,等等,都将以这种方式或那种方式促使竞争者选择超过使用自由市场成本的决定输赢的准则。
  当然,租金耗费的观点,并不是起因于我们将要分析的非价格标准的需要,它早就隐含在奈特早期的富有才华的批评庇古的两条线索中。在庇古那里,私人产权引人注目地缺席了(奈特,1924)。30年以后,H•斯科特•戈登(H. Scott Gordon, 1954)明确分析了在海洋捕鱼、一种公共产权资源中的租金耗费问题 。5年以后,在没有利用租金耗费理论的情况下,科斯(1959)研究了无线电频率中的产权界定问题,并得出了排他权是市场交易的必要条件的结论。对于经济学的实践家来说,利用不同的方法得出同样的结论是不同寻常的。
  除了在逻辑上有一个漏洞以外,租金耗费分析是比较完美的。租金耗费正如它自己所表明的那样,是一种浪费,从而与个人约束最大化不一致,因而违背了帕累托条件。租金耗费仅仅是为了产生一种均衡的结果,因此它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从原则上看,如果耗费能够被减少,这就会有利于个人。必须要问的问题是,为什么人们不去寻求减少租金耗费的办法。答案是由他们所下的定义中得到的,诸如此类的租金耗费必定是实现约束最小化的条件。如果约束最大化的假定是普遍适用的,那么,在受某种特定约束并使租金耗费降低到零的条件下,认为租金耗费多少总能最小化就是一种同义反复。我由此在1974年指出,租金耗费能导致均衡的观点是一种机械演习,不是经济学命题。要解释行为,需要的是解释为什么选择了某种特定非价格配置准则,和当这样选择的时候,某些租金不可避免地被耗费。不过,为了获得这样一种解释,限制某些租金以降低耗费的约束就是众所周知的了。换言之,这种准则本身必须作为一种选择的结果,与约束最大化的假定相一致(张五常,1974)。
  不过,正如早期所注意到的,配置标准由基本的产权约束或某些给定的制度安排所决定。因此,在一个更宽泛的背景下,行为的解释依赖于研究为什么制度安排是它们所在的这个样子。无论这些制度安排是什么,它们必须被看作是,在满足相关的约束条件下,选择它们的目的是为了降低租金耗费。正如我们所理解的,这与讲制度安排是为了降低交易成本是同样的意思。
2 什么是交易成本?
  在最广泛的意义上,交易成本包括那些不可能存在于一个克鲁梭•鲁滨逊(一个人)经济中的所有成本。这种广义的定义是必要的,因为在联合生产的情况下,不同类型的交易成本通常只是在边际上才能区分开。它们不仅包括那些签约和谈判成本,而且也包括度量和界定产权的成本、用契约约束权力斗争的成本、监督绩效的成本、进行组织活动的成本。实际上,耗费租金的等待成本也是一种交易成本。
  所有这些成本通常只有在边际上是可分离的,这通常可以由某些例子来说明:雇佣一位律师,赋予其权利,这有利于帮助谈判签订一个契约;雇佣一位经理来监督绩效有可能帮助组织经营活动;一个收费者对隧道收费而在同一时间警察占用了隧道。如果我们能在边际上而不是在大体上区分不同类型,而且我们能够将这些成本分成等级序列,那么,可检验性论点就可得到验证。换言之,如果我们能够识别不同条件下的相关边际成本的变化,有关行为解释源自于交易成本约束的结论就具有经验上的可操作性。
  实际上,很清楚,交易成本对任何社会的影响都是重要的。在一个私有企业组成的经济中,它们可由警察、律师、企业家等等的直接收入中计算出来。即使在一个几乎很少或者不存在交易的经济中,这样定义交易成本,也很清楚。举一个极端的例子,拿一个集权国家来说,例如,中国的“文化大革命”,其政治活动的成本、大串连的成本、背诵语录的成本,实际上是巨大的。我在别处也注意到,交易成本在一个集权国家所占国民收入的百分比远远高于在一个私有企业经济中的百分比(张五常,1982a)。这就解释了不同经济制度下经济绩效的天壤之别。
  严格说来,将以上所描述的“交易成本”并列起来是完全错误的,它们应被叫做制度成本。由于它们在任何社会都存在,当生产和交易活动存在不明显时,就妨碍了瓦尔拉斯看到真实的世界。如果亚当•斯密(Smith, A)看不见的手引导着所有的经济活动,交易(制度)成本也是存在的。因此,交易成本也将被看作是“看不见的手”的成本。
  毫无疑问,交易成本的产生部分地归因于我们的无知或信息的缺乏。这不仅适用于搜寻和谈判,而且也便于我们了解购买和消费的商品情况。然而,无知仅仅是一种因素。另一种因素是最大化行为的普遍性。经济学家早就证明了这样一个命题:个人最大化行为有利于社会,因为它能给所有的人带来好处。不过,偷窃、欺骗、撒谎、偷懒或违背诺言等同样都是最大化行为。毫无疑问,如果我们所有的人是完全诚实的,交易成本将很低。但是这样讲的全部意思并不是说我们这样做就不是行为最大化的,在这种情况下,所有其他的成本(包括其他类型的交易成本)将是非常高的,以致会使这种经济崩溃。
  经济学并不是从任何实用的意义出发来处理社会中的个人行为最大化这个命题的,除了那些完全遵守基督教十戒的以外。相反,我们会问:为什么教堂,作为一种制度,逐步演化为它所现有的方式?基督教十戒规则的制定有助于减少交易成本,不是事实吗?引起教堂变迁的约束条件的变化是什么?或者我们会问:在欧洲教堂和中国的忠孝礼仪制度之间的不同,是不是针对不同情况下的不同需要以降低交易成本呢 ?
  那种较高的交易成本是由不诚实引起的观点在经济上是缺乏解释力的,是一种无效的尝试。不诚实行为是一种最大化行为。如果个人偏好不被看作是决定性因素,经济学将不再是一门科学。我们所期待的是人一生下来就是非常勤奋和诚实的。但可以坦率地说这成了一个自相矛盾的问题:如果所有的个人都是“完全”的,那将很难存在你能够说出的制度安排。如果地球上的人好像生活在天堂里,经济学那就变成了一门令人讨厌的科学。
  在这里,我必须表达我对那些依赖偷懒或不诚实,或其他类似的术语来解释制度安排做法的不满。 这种方法是一种“模棱两可”的解释。理由有两个:第一,将“不诚实”假定与最大化假定并列在一起是没有必要的。第二,将“不诚实”与交易成本连在一起是没有必要的。然而,问题远不只这些,还有更大的问题。个人被认为是受约束最大化的,而我们通过规定约束的变化来解释他们行为的变化。交易成本,这是我们通常所同意的,包括新古典经济学舍去的一组重要的约束变更。这些成本并不是容易被度量的,但在原则上,它们又是可被度量的,或者至少根据观察的不同情况可分出它们的序列等级。序列等级是度量的一种类型。经济学的可检验性命题要求改变约束的可度量性和可观察性。选择“不诚实程度”排序还是选择成本排序,肯定会选择后者。
3 科斯定理及其解释
  “科斯定理”一词是由施蒂格勒(1960)发明的,科斯自己并没有叫做定理。理解科斯定理性质为什么是正确、错误还是同义反复都是困难的,这已成了近年来一个时髦的问题[例如,可参见库特(Cooter, 1987)的文章]。一种见解是所有数学上有关科斯定理的“例证”或“反证”都与被检验的科斯定理的背景无关。科斯定理的核心论点无非是说,在满足缔约的条件下,我们所关注的那些有关约束的具体规定,会随着条件的变化而改变。
  如果科斯必须拥有一个定理,那么,我将它概括成以下三种说法。第一种在他的1959年“关于联邦通讯委员会”的论文中出现的。在这篇论文中,在科斯作了很长的讨论以后,他简短地总结到:“产权的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必要前提。”这是标准意义上的定理,除非科斯不创造这个定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科斯早期的论文应归功于亚当•斯密的想法。实际上,科斯在这里所表达的意思正像我们所一直知道的那样,即交易定理归功于埃奇沃斯(Edgeworth)和其他人。但是埃奇沃斯和他的同时代人匆忙下了结论,因为他们规定了约束是不完全的。科斯的贡献在于,充分规定了约束条件,使交易定理具有可操作性。
  是的,正是由对相关约束没有作出适当的规定,因此,同时代的经济学家赞同这个定理。科斯强有力地说明了产权的清晰界定和足够低的交易成本是市场交易的先决条件。尽管这些先决条件的出处能在早期的文献中找到,正是科斯使我们相信仅仅认识到它们是不够的。随着人们对产权和交易成本的约束条件兴趣的增长,后来又使这个约束条件变成了公式化的东西。
  科斯定理的第二种说法,有的被称作无关性定理,是从科斯关于《社会成本》的论文(科斯,1960)中引申出来的。其表述如下:如果产权被明晰地界定,且所有的交易成本为零,那么资源的利用效率与谁拥有产权无关。这是最流行的有关科斯定理的一种说法,而且它成了某些争论的主题。根据我的观点来看,这些争论,涉及到“无关性”,是无关紧要的。科斯很清楚,诸如财富效应这些问题可能引起不同的资源利用效率,而通过增加这类假定无疑总会使资源利用与谁拥有产权完全无关。
  很清楚,无关性的真谛并不是科斯定理所关心的。而在这里他关心的主要是在满足资源总(租金)价值约束条件下的行为将是最大化的。就这一问题,我在别的文章中(张五常,1982a)曾经认为,明晰界定产权和零交易成本的双重规定是多余的。如果交易成本确实为零,权利的界定可被忽略 。实际上,由于交易成本可解释为资源利用效率,权利的结构和交易成本的性质通常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如果我们明确规定了一种条件,就不需要提到另一种。因为“权利”比“成本”更抽象,如果我们有权选择这一种或那一种,“成本”肯定能赢。
  科斯定理的第三种表述声称,如果权利能被清晰地界定且交易成本为零,那么,帕累托条件(或经济效率)将能够实现。由于它没有一点经验方面的内容,这至少是一种重要的说法。此外,这种观点是同义反复。正如我早期所指出的那样,如果所有的相关约束完全明确地被规定,帕累托条件总能被满足。那就是说,除非某些约束被省略,否则,经济将会无效率。如果社会中的个人被断定为有约束条件下的最大化,那么,帕累托条件就不能被满足,除非它也承认某些约束被省略。
  经济学要求对行为做出解释。有限的分析不可能详尽地将所有约束放在一块考虑。能够解释行为的假定,对于阁下某种程度的有效结果而言,不需要对约束做出明确规定。我喜欢的一个例子是吃快餐。购买一份快餐的一个顾客向老板付出了一次性费用,而允许他可按照自己的意愿吃自己想吃的。因此他将消费到他最后一口的边际价值是零的那一点。这是一种“浪费”,因为生产食物的边际成本将大于他最后一口边际价值为零的那一点。另一方面,一顿快餐的服务节省了监督和度量成本,而不去管一个顾客吃多少。如果我们只是关心如何解释一个顾客在一顿快餐中为什么吃那么多,那么,监督和度量成本就是无关的,因此就会产生经济浪费。但是如果我们想去解释为什么快餐制度被采用,那么,监督和度量成本必定会产生,而“浪费”就会消失。
  从亚当•斯密以来,经济学基于效率的理由而倾向于反对政府干预。我怀疑这种倾向是短视的,因为与法律决策有关的各种约束留下了思考的空间。如果我们忽略了诸如特殊利益集团的成本优势这样严酷的生活现实,与投票相比的市场交易的交易成本越高,行贿的成本,或者说做十足蠢事的成本越高,其结果将肯定会引起无效率 。但是如果价格控制是“无效率”的,那为什么价格控制会发生?如果除了人头税以外的所有税收都是“无效率”的,为什么会容忍那么多的、各种名目的税收,以致使人头(人丁)税给马格里特•撒切尔夫人引来了一大堆问题呢?而且,如果政府是这样的话,事实上它总是近似于无效率,政府为何还一直存在着呢?
  个人可以做选择。即使是在最极权主义的国家中,每一个个人在受限制的条件下可以“自由”地做出决定。规制、规则、荒诞言行,甚或是被一般人所憎恨的独裁者的暴政,都是选择的结果。并不存在经济学解释不了的行为,除非这些行为代替了理论选择的框架。因此,从这种综合意义上来看,假定满足约束条件的选择以及实现一种有效率的结果,在逻辑上是不可能的。
  科斯的工作促使我们拓展了制度分析的约束条件。他的贡献并不在于什么定理,相反,他提供了一种新的方法,一种新的角度,能在不同的视角下,透视各种经济现象。那些认为科斯的论点是同义反复的人,必定是忘记了绝大多数重要的科学发现是从某些同义反复开始的。一种逻辑必定只是一种定义,但它也只是从一种角度看问题的。科斯所理解的世界总是现实的世界,而且直到他知道了这个世界是什么样子时,我们中的大多数人才知道它是这样的有趣。
4 契约安排和“企业”
  我们中的许多人当读到科斯关于《社会成本》的著作时,并没有把它当作一个定理,而是将它看作是一种方法上的转变,这个观点是他早期于1932年写作,并在1937年出版的关于企业论文的拓展。科斯问了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在一个组织(企业)中工作的工人很不情愿地服从一个经理或一个代理人的指令而不让市场价格引导他们如何做?他的答案是存在着“发现”价格的成本,而一个企业代替了市场从而节省了这些定价成本。
  沿着这种线索研究是没有问题的,是大有裨益的,但还存在着不少重要的问题,即定价成本是否是关键的决定因素。我自己的观点是,在我考察了计件契约以后,科斯的具有独到见解的考察无疑是正确的(张五常,1983b)。由于度量成本和获取一个产品的信息成本,通常具有复杂的特性,由某些代理人对投入度量进行定价,通常比对产出进行定价的成本更便宜。然而,对代理人进行定价通常不能充分传送一种对某种产品定价时的信息。因此,在两种不同类型的契约安排之间做出一种选择,依赖于是否在对代理人定价中节省的交易成本比抵消特定信息的损失要多。在同一种研究中,我认为企业的出现在于监督合作和减少偷懒的论点是站不住脚的 。如果定价成本是零,偷懒行为将不会发生;而且如果经理的服务不需要组织生产活动,一个足够低的交易成本将使这些服务能被测量和定价。
  科斯“企业替代市场”的观点并不是完全正确的,不如说要素市场替代产品市场更正确。然而,正如计件契约所表明的,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并不总是可区分的。正确的观点是一种类型的契约替代另一种类型的契约。这里的问题症结在于:在自由企业的社会中,一种组织安排是契约安排的一种形式,而组织的选择必定是一种契约选择。
  尽管契约能被单独计算或识别,但除了在某些不同寻常的情况下,从任何经济学意义上看,一个企业是不能单独被识别的。这是因为在一个自由企业的社会中,大多数经济活动是由契约联结的,而要告诉人们一个企业从哪里开始从哪里结束是困难的。因此,在通常的情况下,企业的规模是不确定的,因为不存在分界点(张五常,1983b)。结果是,如果我们不能在任何经济学意义上将企业看作是独立的实体,那么我们就不知道什么是企业和什么时候我们能够理解现实世界。然而,科斯看起来不这样想问题,看来这种观点的分歧还没有解决。
  科斯和我并没有解决我们的分歧,大概是因为我们不相信它是重要的。我们可能在谈起组织或契约安排时,并不去考察如何将一个企业看作是独立的实体。几乎在我们社会中的每一个个人都是一个签约者,或者是一个子缔约者,或者说是子子缔约者,而我们完全都能去进行竞争。在履约成本的限制条件下,成文和不成文的契约条款支配了生产和交易活动如何组织和经营。这里需要解释的是规定可观察的契约或制度安排。
  这就是什么是重要的;在我们的社会中,生产和交易活动通过契约组织起来,在没有考虑到契约安排的情况下,总的来说,这些活动在我们的分析中被忽视了。当契约或制度安排改变以后,生产和交易活动也要变化。因此,如果制度或契约安排被忽略,经济分析的预测力就会下降。
  然而,契约或制度安排,是经济行为的一部分。它们自己也需要说明。古典经济学家,从斯密到马克思,远比新古典经济学的继承人对制度安排有兴趣,但他们缺少一个理论选择的框架,其解释不能令人信服。另一方面,理论精妙的力量使制度安排一般地简化为雇佣问题。幸运的是,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经济学解释的兴趣,有一种急剧转向制度安排的强烈倾向。今天,只要你拿起一本杂志翻一翻,每隔几页看不到“契约”或“代理”这些词是困难的。
  对制度研究兴趣的迅速增长,是最受欢迎的。然而,就我的观点来看,许多著作许诺的多,履行的少,所采用的某些方法并没有什么成效,这令人失望的主要原因肯定有赖于付出巨大努力去探索制度安排的具体形式。如果我们不知道它是什么,我们就不可能很好地解释它。对于制度安排或契约安排的观察并不像数据那样简单,世界太复杂了。
5 作为“企业”的政府
  无论我们是否将企业看作是个独立的实体,科斯大概是受列宁的启发,反过来启发我们将政府叫做一个“超级企业”。经济学家早就有一个批评政府及其政策的传统。但伴随着新制度经济学的到来,我们中的许多人现在都赞同政府的存在是选择的结果的观点。不管一个政府如何残暴,只要不把它看作是选择的结果,经济学就不能解释它的存在。
  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被认为是受约束最大化的。根据这种假定,任何政府的形成都必然是约束最大化的结果。令人困惑的是,历史上到处存在着暴政的例子,它们的统治是那样的荒唐,从表面上看他们又是那样的荒诞不经。在一个理论选择的背景中,解开这个悖论的答案在于特定的约束,那些限制力是如此地强大,以致于我们严重低估了它们。
  在过去10年中,中国的发展是最有启发意义的。他们加强了两种约束,并成为集权得以持续的原因。首先是缺少信息,尤其是缺少重要的信息,这类似于愚民政策。因此,一般的平民百姓不会有替代现行经济制度的想法。无知产生了很大的危害。要试图向走在上海街道上的人们解释,提高价格控制将会增加商品供应的数量,或者说伴随着价格控制会使他排队的时间成本很高。他总是愿意将其说成是,他的工资很低将不允许他购买价格高的商品,而且他的排队时间可以由他的国有企业的雇佣者提供。甚至是最基本的命题也可能需要一个很长的教育过程才能使人信服 。
  第三种约束是,当某些特权集团以社会为代价来保护他们现在所处的地位时,购买这些权利的交易成本是巨大的。理由是这种极高的成本并不像交易一种产权,当购买者直接和随时得到这些收益时,一种特殊利益的“购买”通常并不是直接收益,而且,即使是直接收益,这种权利的价值仍会下降,因为购买者将很难维持原来的身份地位。而且,某些人预期到“购买”的特殊利益,让这些人放弃它是很困难的。并没有为人所熟悉的机制,被剥夺基本权利的人联合起来“行贿”,或向他们的上司施加压力。用暴力废除特权是一种办法,但特权集团通常控制着军权。
  然而,历史上的不平等,并不能否定这样一个真理——所有的制度安排都可解释为选择的结果。一个管理地位不断上升的共同统治的政府,具有一个总统、几个官员、一个委员会和一系列法规,并且能管理公共事务,并由所有者投票决定这些事务,以降低交易成本。美国的为数不少的城市,将它们城市自己的法规、他们的官员和市长、他们的警察和消防队员等等合并了。美国宪法是一种明确规定选民的义务用以交换公正和保护的契约。实际上,从民主到暴政,在经济分析中,并不存在无法解释政府存在的分界线,对国家的经济研究被普遍接受。
  经济的无效率,当代经济学家将其归因于政府行为,这不是事实的本质,但像上面所提到的快餐一样,它是约束规定不完全的结果。人们谈论的政府在经济上的无效率,至多与一个自由经济中我们所认为的“企业”的无效率一样。毕竟,一个“企业”的经理经营资源的效率不可能与生产活动直接由市场价格引导时的效率一样。如果忽略定价成本,那么“企业”就是一种浪费。引入相关成本以后,经济“浪费”就会消失。
6 作为制度安排的产权
  在我们的科学史上,F•K•奈特(1924)写了一篇比较重要的论文。前文提到过,奈特在批评庇古的开山之作中,提出了在经济理论研究的过程中如何使用假定的问题。正如今天我们所知道的,“假定”一词具有多重意义,[内格尔(Nagel),1963]。奈特用这样一个词代表约束的意思,奈特认为,满足所选择的条件下的约束,肯定不是随心所欲的假定。在奈特的深刻而具说服力的分析中,他指出了庇古的两类错误的例子,因为产权约束并没有被严格地规定。作为约束,产权或交易成本可能被简单化了以易于分析,但他们必须与这些约束在真实的实例中所表现出来的本质相一致。如果一个实验室的试验要求使用干净的试管,它将不能使用一个脏试管,而且假定试管是干净的。
  将一个产权的状态看作是假定的,这是标准的经济分析的组成部分。然而,既然产权是决定选择的,那就会存在一种危险,交易成本约束的基础是不一致或是冲突的,那就会存在一种危险,交易成本约束的基础是不一致或是冲突的,即引起一种特殊权利结构的交易成本集合可能与隐含的收入分配和资源配置分析的交易成本不一致。因此,问一问以下问题是有用的,为什么各种产权结构是它们所存在的那个样子,这样做因为是我们必须理解所涉及到的约束。
  受科斯的启发,德姆塞茨(1964,1967)进一步提出了产权的形成是用以降低交易成本的观点。将这种观点引申开来,我认为“公共”的产权节省了界定和实施私人权利的成本,但是与公共产权相联系的租金耗费意味着另一种类型的交易成本是很高的。私人产权需要很少的租金耗费,但界定和实施产权的成本可能是一个富裕社会所无法承担的。我的一个学生曾经写了一篇有关加利福尼亚金矿开采的博士论文,得出了有趣的结论,即为了减少在公共产权中的租金耗费,在金矿中界定私人产权是通过私人签约来确定的[昂伯克(Umbeck),1981]。
  从广义上讲,只有三种类型的产权安排是为人类所熟知的。一种是私人产权,具有使用的排他权、收入权,以及经所有者同意向任何人让渡财产的权利。在一系列权利的另一端可能是公共产权,或者正如它看起来的那个样子。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如果财产被公共持有,通向自由竞争的道路难以实现。
  如果一种财产真正被“公共”持有。在某种意义上,对其使用的竞争就不受约束,对众多的竞争者就没有什么限制,那么,在现实世界资源稀缺的情况下,这种类型的公共产权很难被发现 。适者生存意味着某种制度安排必须被采用以降低租金耗费。如果私人产权被排除在外,那么,将存在着两种一般制度安排以降低租金耗费。
这些安排的第一种是,不是根据财产来界定权利的,个人权利是根据等级或层级来界定的。这明显不同于由私人所有者持有资源而组成的组织中所确定的等级秩序,在这种组织中,个人没有参加组织的选择权,也没有退出权,这可与由于私人产权被废除而出现的层级制相对照。后者是集权国家的基本性质。
  在一个集权国家,不管是收入分配还是资源配置都不是由受约束的使用公共财产的竞争所决定。这就意味着巨大的租金耗费。而尽管忍受着短缺之苦。而且,经济活动是由同事或官员的层级秩序控制着。这种制度安排是一个“超级企业”,它的威力之大,以致于没有一个人具有不参加的选择权。无效率是不用怀疑的,强权也是毋庸置疑的,因而这样制度安排是在缺少私人产权的情况下的一种共同试图降低租金耗费的结果。
  由等级官员控制的集权国家的蕴含是多重的,而且是很有趣的。这些内容超出了本章的范围。但是我在这里必须提到一种特殊的含义,因为对制度安排有重要的影响。在一个没有私人产权的等级秩序的制度下。不同的个人具有不同的权利秩序甚至完全不考虑产权。因此,在这样的制度下,人权是不平等的,而且作为这种不平等的结果,个人在法律面前也是不平等的 。结果是在集权国家,不存在任何在司法意义上的法律概念。它们是一种规则、规制和纪律,但不是西方世界所理解的法律。
  在缺少保护私人产权的制度下,还存在着第二种降低租金耗费的一般方式。它不是由等级秩序控制的,对资源利用的竞争是由范围极其广泛的管制和许可证来控制的。这里令人关注的蕴含太多了,但与制度形成有关的一种含义是,经常的腐败是与规制和许可证一起存在的。
  实际上,对贿赂权进行明晰界定和专门定义是可能的。一位政府官员负责管制女士绅包的进口,另一位官员控制烈性酒的进口,还有一位官员控制对外贸易。如果贿赂权被界定,那么,贿赂将成为一种制度,而且这种“稳定性”能够持续数十年,以至于经济改革将被无限期地拖下去。
  据说巴拿马政府的官员,在一定范围内,通过日历界定了贿赂权:不同的官员按照不同的日子分配贿赂权。一个“清楚明白”的贿赂制度的最引人注目的例子是印度,在那里不同的贸易与专有的贿赂相联系。当这种贿赂权成为一种制度化的东西时,改革这种制度的交易成本将是巨大的。印度几十年来保持现状并不是偶然的。
以上所讨论的是从过去10年中对中国制度改革研究的千虑一得。这过去的10年,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对于经济制度有重要的启发意义。我从这里所学到的主要经验有三个方面。第一如果私人产权通过暴力被废除或由于规制而残缺,那么,为了降低租金耗费,某种其他的权利必须制定出来以弥补这种空白。第二,从广义的意义上讲,只有三种权利结构为人类所知:第一种是包括私人产权,在这里不需要我们强调它的特征。第二是集权国家,在那里不存在私人财产,而权利结构根据等级或层级来决定。第三种是我把它叫做是“印度综合症”,贿赂权通过规制和许可证系统化了。
从中国经验中得到的第三种主要的经验是,如果一个集权国家实行了有利于私人财产制度的改革,在这个进程中,与印度制度相联系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在一个集权国家,官员得不到什么就决不会放弃他们的权利。如果不给他们私人财产,以交换他们手中的权利,当他们的等级权利在改革的压力下处于危险状态时(张五常,1989),他们将制造管制和许可证,以抓住贿赂权。这就是为什么我特别强调集权国家在实行有利于私人产权的改革时,要以较快的速度加速这个过程,即使这可能意味着某种程度的混乱和通货膨胀。一个渐进的过程,在我看来,将注定是失败的,因为对于等级官员来说,存在足够的时间来界定贿赂权,并将其制度化。
7 结论
  在这次诺贝尔基金会赞助的讨论会上设想讨论更多的主题是很困难的。当设想举办这次讨论会时,组织者们并没有预见到历史不久就被重写了。在东欧和俄罗斯正在发生的事情对经济学家具有非常特殊的意义,而我确信,这将意味着人类的新的时代即将来临。我第一次到欧洲施行就到了斯德哥尔摩,我感到好像是自己注定是从马克•波罗访问过的土地上带来信息的人。明确的信息就是:如果印度综合症在东欧被避免的话,必定会疯狂地实行制度改革,整个都会改。
  我远离欧洲,很想知道是否新制度经济学对最近的事件施加了影响。但在中国,1989年6月4日以前这种影响是没有问题的,产权和交易成本的观点占据了北京经济讲坛的主要阵地。中国各种各样有关制度研究的出版物,包括由党控制的那些阵地,充满了有关这个主题的文章。我的有关这个主题的一个小册子(用中文写的) 挤入了1988年中国的畅销书之列,成了北京大学的必读书。
  在现代的精英科斯和阿尔奇安等人与马克思和列宁理论的遭遇战中,很清楚前者被宣布占了上风。撇开集权国家令人失望的经济绩效不谈,新制度经济学在中国的胜利必然归因于它在经验上的通用性,有某些证据表明他们甚至没有受过制度经济学的专门训练。我们处在这样一个年代,模糊的概念不再被当作深刻的思想,修辞和标语不再有信徒。
  如果我们将“新制度经济学”叫做经济学的一个分支的话,那么,我们就有责任告诉人们,什么是“新”的。制度经济学具有关心现实世界的久远的传统。究竟什么是新的,我们现在能够解释为什么可观察的制度安排是它们现在的这个样子。这种突破性进展由两部分组成。首先,并不像“旧”制度经济学,大多数实践家们既不习惯于约束选择的分析,也不坚持约束选择分析,而新的实践家们对现实世界的约束非常感兴趣。更明确的是,现行的交易(制度)成本现在被认为是最为重要的约束变量。
科学的进步并不是平坦的。在新制度经济学发展的过程中,如何对待交易成本将是各种观点的分野之所在。有些人,比如说我自己,倾向于根据成本来表示约束;另一些人根据权利来表示约束;还有一些人用“不诚实”来表示约束。他们的结论通常是一致的,但却派生出了不同的可检验性命题,不同的表述通常产生了程度不同的结果。
无论如何,经验科学的成功只有通过如何更多地理解现实世界来判断,而且,在这一方面,新制度经济学已经做出了基础性的贡献。存在更多的曲折和失望是事实,而且肯定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有一点是用不着谦虚的,即有值得我们有理由为之骄傲的时候。拿起一本30年前出版的比较经济制度的著作,我们必然会感慨,从那时以来,我们已经走了很长的路。未来的经济思想史学家们会将交易成本范式看作是对竞争对手——新古典边际主义的一场革命。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6-5-9 12:11:00
对人的行为的规范从大的方面可以分为两种,就是社会规范与自然规范,前者包括法律规范、宗教规范与道德规范。我认为,制度经济学所研究的制度,其实就是社会规范,或者叫社会约束。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6-5-10 14:39:00
制度就是制约和度量,也就是约束人的行为之后,再度量是否合理。呵呵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6-5-10 16:00:00
制度是所有一切的约束条件。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6-5-30 11:30:00
制度就是一种保证游戏运转的规则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6-5-30 12:00:00

  简而言之,制度是指人们获取物质利益的规则,包括成文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不成文的道德、习惯等。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6-5-31 11:01:00

我比较同意卢梭的观点:制定本质上就是一种契约!大家都按照这种契约行事!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6-5-31 11:18:00
制度是一种稀缺资源,这是其市场性的一面,又是一种强迫性的规则,这是其政府性的一面.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6-6-3 20:28:00

我还是比较 赞同 肖特的观点

我认为应该从制度的形成过程上来定义制度的 内涵,制度应该是一种哈耶克式的 按照社会规则自主形成的路径 形成的,然而 他又区别于 习俗CONVENTION .制度INSTITUTION 是一种 习俗、惯例等的法典化的东西 ,它是大部分人所公认的,为大家所遵守的东西。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6-7-12 10:16:00

制度是竞争资源的胜负准则.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12-20 19:13:12
企业体制、机制、制度不是三个层次,而是三个维度,三位一体。体制以产权为主题,以治理结构为主要内容,解决的是企业的利益格局问题。机制以经营为主题,以激励(约束)机制为主要内容,解决的是企业的动力和活力问题。制度以管理为主题,以人力资源管理为主要内容,解决的是企业的能力和效力问题。
  好的体制,确保好的战略决策;好的机制,确保好的战略执行;好的制度,确保战略执行到位。三者有机互动,促进企业良性经营、持续发展。

企业管理体制
以产权为主题
企业管理体制
以产权为主题,以治理结构为主要内容,以组织体系为载体,解决的是企业的利益格局问题。
具体内容包括:企业组织架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层的议事规则,上级对下级的管控模式(如集权、分权、授权等)。
发挥作用的方式:通过权力的分派。

企业运行机制
以经营为主题,以激励(约束)机制为主要内容,以各利益相关者(部门、岗位)相互作用的方式为载体,解决的是企业的动力和活力问题。
具体内容包括:工作机制、激励机制、约束机制等。
工作机制包括:沟通机制(信息传输渠道和方式)、指挥机制(指令与汇报的方式)、流转机制(工作程序和方式)。
激励机制包括:利益机制(薪酬福利体系)、成长机制(员工发展空间,职业生涯,知识更新,绩效目标与过程辅导)。
约束机制包括:制衡机制(治理结构中的制衡关系、各部门之间的制衡关系、上下级之间的制衡关系)、监控机制(绩效目标监控、质量监控、安全生产监控、成本监控、财务监控、履职监督)、考评与奖惩机制(绩效考核、业务考评、日常鉴定、奖惩兑现)。

企业规章制度
以管理为主题,以人力资源管理为主要内容,以规范准则为载体,解决的是企业的能力和效力问题。
具体内容包括:规范、规程、标准、程序、流程、规定、办法、措施等以条文、图示等明确下来的文件形式。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12-20 22:57:25
楼主学问做得挺深的!佩服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12-22 12:09:55
社会科学中的制度主义传统并非只存在于经济学中,社会学、政治学等学科也有制度主义。只关注制度经济学家对制度是什么的回答即使不是错误的,也至少是片面的。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12-22 16:12:21
制度是配置资源的一种方式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12-23 18:01:02
我不管制度是什么,但现在我国的发展却面临体制性或制度性瓶颈,我把现行的公有制成为“初级公有制”,其本质是“权力所有制”,最大优点是能集中全力办大事!我国取得重大成绩就是证明。但其弊端也越来越严重,贪污腐败,非法拆迁、国资流失等就是证明。见拙文:
                                      中国的总问题是所有制问题

《时事报告》2009.9观点栏目刊文称:中国的总问题是结构问题。       我认为,这不是总问题,或说不是总问题的根本问题!须知,马克思主义理论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传统社会形成并作为残余遗留下来的自上而下的,逐级管制的传统社会层级结构及其权力运作体制”,这些上层建筑,正是建筑在现有的所有制基础之上的!不改革和完善现有的所有制基础,这些上层建筑的结构怎能解决呢?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其经济基础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从这里我们看到,之所以让“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就是已经看到了现有公有制不适合生产力的发展!
      我国的现行公有制有两种形式,即“劳动者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通过“农村联产承包制”发生了根本变化,比较适合现阶段生产力的发展。而“全民所有制”的弊端却一直没有解决。
      我们所实行的“全民所有制”,基本是照搬前苏联斯大林模式:生产资料(自然资源、国有资产和财富)高度集中,表现形式是各级政府所有,相关部门所有,国有企业所有。这种公有制是所有社会主义国家初期的共同模式,我们可称其为“初级公有制”。
     “初级公有制”无论在前苏联还是在我国,都取得过巨大成功,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不可抹杀。但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其固有的弊端越来越凸现出来,越来越成为生产力发展的羁绊(多数认为是超出了生产力发展水平,我却认为是落后于生产力发展水平!所以才称其为“初级公有制”)。
     “初级公有制”名义上是“全民所有”,实际上却是人人没有,实质上是从上到下的“权力所有制”!所以,才会也必然会产生“传统社会形成并作为残余遗留下来的自上而下的,逐级管制的传统社会层级结构及其权力运作体制”。
     “ 初级公有制”(权力所有制)下的这种结构及体制,通俗讲就是只有“抢蛋糕”的机制而缺乏“做蛋糕”的机制,主要表现是:
      在国家决策上,必定是重“国计”轻“民生”;在社会管理上,必定是重“生产”轻“生活”;在政治民主上,必定是重“政府”轻“公民”;在法制建设上,必定是重“权力”轻“权利”;在教育科研上,必定是重“权术”轻“学术”;在财富分配上,必定是重“官员”轻“百姓”;在职业选择上,必定是重“官场”轻“市场”。总之,民生方面的三座大山(教育、医疗、住房)之沉重;官员方面的贪污腐败之盛行;国有资产方面的流失之严重;等等,无不是“初级公有制”(即“权力所有制”)这个总问题惹的祸!
     既然“初级公有制”(“权力所有制”)有如此多的弊端,极大的限制了生产力的发展,就有对其完善、升级的必要。其实现实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已经有了新公有制的萌芽——普遍的股票多数人持有及完善的慈善机制;而我们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更有新公有制的基础——“初级公有制”(权力所有制)。这种新的公有制我将其称为“高级公有制”。
      所谓“高级公有制”,就是将“初级公有制”(“权力所有制”)下的全部生产资料(尤其是自然资源、国有资产和财富)作为整体“1”,而将全体国民作为分母,依法规定人人平等平均有份,并且按份取得红利(及所有权利和利益)!
     特别指出的是,人人有份,绝不是平均瓜分实物生产资料(或自然资源、国有资产和财富)!恰恰相反,必须更严格、更规范得实行其全体国民共同占有即“全民所有”。最关键、最根本的是人人有权依法“按份取得红利(及所有权利和利益)”!
     这样,在“高级公有制”下,再也不是名以上“全民所有”,而实际上“人人没有”的处于矛盾对立状态,最终所导致实质上的“权力所有制”;而是“全民所有”与“人人所有”的和谐统一。其实质是依法“人人所有制” !
     实行“高级公有制”(“人人所有制”),必将极大激发每个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活力!从而极大提高全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这就应该是马克思所提出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吧!
    只有实行“高级公有制”(人人所有制),才能解决“中国的总问题”!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638811&page=1&from^^uid=1394443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12-26 19:34:09
制度就是感觉到的秩序,只有作用到人们信念体系的激励与约束才能称之为制度。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