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gw470201 发表于 2013-6-24 11:11 
最后,所谓的共产社会,其结果必然是物质集体普遍贫困,人身群体遭受奴役,与痴迷者原来的愿望越行越远,告 ...
首先,你对马克思主义持什么态度定性为应不应该,这本身就是荒唐的。对一种理论或思想,又不存在绝对真理,凭什么人们只能持一种被指定的态度?
其次,你对共产社会不过是你自己的认识,而不是标准,你否认“共产风”,而有人并不认为那是什么“风”,而确实是共产实践带来的严重后果。
再其次,你把高福利制度视为“实行公有和按需分配的社会模式”,完全歪曲了共产制度的专属特征,也是作为定性的特征,即是生产资料的公有,而非生活资料的公有。西方,尤其是北欧诸国,实行高福利制度,但生产资料仍然保持民有或私有。可见,生活资料实行高税收高福利,也是西方生产资料民有或私有社会的特征,而非共产社会的专属。如果按你的说法,西方实行高福利政策的国家,早就是“共产”社会了,这完全违背人们对共产性质的认识,也违背马克思对共产社会的本意。恰恰相反,如果你熟知历史的话,西方高福利制度是第二国际代表人物伯恩斯坦的理论产物,他主张工人阶级不应该,也不需要追求掌握生产资料,而是在与资产阶级合作中不断改善提高自己的生活。从现实来看,这无不证实了伯氏理论的正确。相反,那些追求与伯氏分道扬镳的马克思主义的东方诸国无不遭受失败,工人阶级的生活不但得不到改善,其命运反而更悲惨,直至那些国家搞公开化和改革开放,明着捧马,暗中抛弃后,国民经济和国民生活才开始出现恢复性增长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