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kszyz 发表于 2013-9-15 22:29 当然可以。有什么不可以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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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szyz 发表于 2013-9-15 23:08 嘻嘻,这是你喜欢的。
mkszyz 发表于 2013-9-15 23:09 嘻嘻,为啥不是共男人呢?
洪木林 发表于 2013-9-15 23:12 有很多人打着博爱的名义腐败,例子不用我举了吧?
洪木林 发表于 2013-9-15 23:12 难道你是从你描述的乌托邦社会来的人?
洪木林 发表于 2013-9-15 23:13 嗯,那就没什么了,因为你的乌托邦反正也会分裂,人跟蚂蚁还是不一样的
洪木林 发表于 2013-9-15 23:14 这不是我喜欢的,但却是你的社会里必然存在的
洪木林 发表于 2013-9-15 23:14 没问题啊,也可以啊,反正滥交呗
foreverwhz 发表于 2013-9-15 23:30 哎。。。。。
友联投资 发表于 2013-9-16 00:17
mkszyz 发表于 2013-9-15 22:27 可以离开,没问题的。
darkworld 发表于 2013-9-16 08:44 这种社会存在的根本是什么里?简单说有什么简单的理由可以把所有人联系在一起?空泛的没有血缘的家的概念是 ...
mkszyz 发表于 2013-9-16 05:23 打着旗号,和实际博爱是一回事吗?
mkszyz 发表于 2013-9-16 05:24 呵呵,有的可以看清楚历史,有的人看不清楚。
mkszyz 发表于 2013-9-16 05:25 嘻嘻,你咋知道呢?根据是啥呢?
mkszyz 发表于 2013-9-16 05:26 呵呵,你不觉得你的认识也会错吗?
mkszyz 发表于 2013-9-16 05:26 哦,是嘛,博爱就是乱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