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思 发表于 2014-9-1 09:44 
劳动的二重性我准备专门做一个章节,因为这部分实在太重要了,是马克思经济学的理论根基。其中对抽象劳动 ...
我欣赏你做研究的态度,但是我不太赞同你对马克思的理解。
马克思在“单纯价值形态之总体”里说:“我们在本章之始,曾依照通俗的说明,说商品是使用价值,又是交换价值。严格说,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实在说,商品是使用价值(或使用对象),与‘价值’。商品要表现为使用价值与价值的二重物,其价值便须采取与其自然形态相异的现象形态。要有这种形态,它必须与第二种不同的商品,发生价值关系或交换关系”
这就是我所说的,马克思在开始论价值的时候,是在否定的意义上展开的,是在没有现象形态的意义展开的。
马克思在第一节说:“物的效用...故离商品体,即不存在”,所以,一切最终要在“存在”的、现实的意义上考察。
“使用价值是交换价值之物质的担当者”,没有这个现象形态,价值就还只是想象的、观念的,甚至连这个想象、观念也没有。也即是说,没有这个现象形态,价值即“不存在”,不存在并不是不在,而是不对人显现、呈现,不对人而存在、不被人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