妓院合法化,AV产业合法化是解决此类问题的关键。鲁迅也是师生恋 还有很多的 我不是指上文的作者,可能她真的是冤枉的。但是像很多男人都是无辜的,在这个男女平等的社会,有些女人当时同意,发生关系后往往勒索,如演艺圈。其实在演艺圈睡一觉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写的 目的是让大家注意到不能过分的偏袒女性和对于“性”的恐惧,性解放是人类发展的必然趋势。
为什么发生这种事情的女的都不在事情完后马上揭发? 也许说是为了什么什么。不能毕业之类的,其实还是为了自己的部分利益。当时是谁诱惑谁,挑逗谁的要有一个分别。
再者解决教授性压抑的问题只有是性解放。"性“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是不能走到乱伦的极端,不可以强加自己的意志于别人。对于某种利益关系其实双方应该在当时解决好。女的不服可以当时告,或许有压力,这也确实值得同情,那么这就是从大的方面调控的问题了。
国家的立法应该明确化,对于这种不可避免之事在这个医德等等证明人性经不住金钱考研的时代具体作出规定。
为什么大家发生这种事情总是想到女生是受害者呢?既然我们承认男女平等如果偏袒女生其实还是承认男女不平等。
这种事情60%是由于双方的妥协,毕竟女生也是考虑到自己的论文毕业什么的。对于此国家应该规定凡此该生论文立即作废从写,教授如若当时真的是强迫了改女生则应该交予司法部门。若没有应严惩该女生的勾引——我不怀疑大师,古代的都是三妻四妾。况纪晓岚也是很色的,还有杜甫被妓女集资埋葬。大家都不太熟罢了。
让”性“不再神秘。